海博TV(记者 陈舒逸 段圣祺 福州报道)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1217个公安户籍办理窗口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法申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3项权利
1、劳动就业
2、参加社会保险
3、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项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9项便利
1、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3、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4、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5、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
6、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7、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8、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
9、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筹备工作进入最后阶段,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和制证设备联调测试、制证材料调运储备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确保9月1日如期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
杜清森说,我省从实际出发,本着“就近、便利”原则,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
此外,9月1日恰逢星期六,我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发布会上,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也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表示,制定实施台湾居民居住证政策最大的意义就是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这一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将切实扩大在闽台胞在福建的受益面和获得感,会有越来越多台胞愿意到福建来工作、学习、生活,在福建安居乐业。
我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详细信息将于9月1日前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和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新闻链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指南: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