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TV(记者 陈舒逸 邹青榆 福州报道)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依据中央《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框架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将“教师教育”部分拆分为“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两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优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
针对师范教育弱化问题,要求师范院校师范类在校生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以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明确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针对教师数量不足、机制不活等问题,在编制配备上,明确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适当提高高中师生比,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
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有58.6万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46.9万名。针对教师待遇不够高问题,《实施意见》强调核定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