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较好,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等产品技术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已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近年来,上汽集团、一汽集团、北汽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均来闽开展产业项目合作,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推动新能源汽车成为我省新的优势产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接下来我省将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和打造闽东北乘用汽车、闽西南商用汽车千亿产业集群;壮大宁德、漳州、南平锂离子动力电池基地,支持福州等设区市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打造全省千亿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集群。
并且明确并提出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1)电价优惠。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据了解,目前我省电网执行的电价为全国最优惠。
(2)停车优惠。倡导绿色出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2020-2025年,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超过2小时,停车费减半征收。
(3)不限保有量、不限行。不限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
(4)公务车更新。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
(5)出租车更新。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
(6)高速通行优惠。省高速公路公司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ETC),提高通行费用折扣比例。
(7)免收牌照费。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
(8)为充电(加氢)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允许利用临时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加氢站建设(包括建设标准、运营管理体制等)由省住建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加紧制定。